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起,中央财政创新方式方法,支持部分城市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重点支持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建立“好社区、好城区”,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
根据通知,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竞争性选拔,确定部分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特色突出的城市开展典型示范,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中央财政对示范城市给予定额补助。示范城市制定城市更新工作方案,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资金,完善法规制度、规划标准、投融资机制及相关配套政策,结合开展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污水管网“厂网一体”建设改造、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老旧片区更新改造等重点工作,不断推进城市更新工作。
城市更新示范工作支持对象是地级及以上城市。2024年,每省(区、市)可推荐1个城市参评,首批评选15个示范城市,重点向超大特大城市和长江经济带沿线大城市倾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和污水管网“厂网一体”建设改造等。
示范城市需同时满足以下基础条件:建立推动城市更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机制,并制定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城市财力应满足城市更新投入需要,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低,不得因开展城市更新形成新的政府隐性债务;近年来未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出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负面舆情事件。
示范城市选拔采取竞争性评审的方式选拔确定,重点向基础工作扎实、条件具备、积极性高的城市倾斜。
通知同时明确了补助标准和支持范围。一是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中央财政按区域对示范城市给予定额补助,资金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年拨付到位。二是资金支持方向。示范城市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系统化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统筹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和综合管廊建设、污水管网“厂网一体”建设改造、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老旧片区更新改造等工作,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具体包括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建设、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以及老旧片区更新改造。
通知提出,力争通过三年示范,城市地下管网集约敷设水平和安全性稳步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显著提升,市政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得到有效改善,持续推动老旧片区宜居环境建设,满足人民高品质生活需要,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